入会申请

入会申请

一、申请入会对象:

(一)团体会员:凡具有社团法人资格,与建筑业相关的专业组织,承认本章程,自愿申请参加,经批准可成为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团体会员。

(二)单位会员:凡本市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的有关企事业单位,承认本章程,自愿申请参加,经批准可成为本协会单位会员。

(三)名誉会员:凡热心建筑业事业,在全行业有一定知名度和实践经验的专家、学者、劳动模范,承认本章程,自愿申请,经批准可成为本协会名誉会员。

二、入会条件:申请加入本团体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㈠拥护本团体章程;
㈡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;
㈢在本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。

三、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
(一)有本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(二)有对本协会工作的建议、批评和监督权;

(三)有权反映企业和行业共同关心的问题,并提出政策性建议;

(四)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;

(五)有权参加本协会组织的相关活动;

(六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
四、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:

(一)遵守本协会章程,执行本协会决议;

(二)维护本协会的名誉和合法权益;

(三)积极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信息;

(四)关心协会建设,积极承担协会委托的工作;

(五)依照规定,按时、足额交纳会费(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会费缴纳管理办法附后)。
五、入会程序:要求入会的单位,请仔细阅读《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章程》,从会员窗口下的申请入会一栏中以附件形式下载入会申请表,认真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,用信函形式寄或传真给本协会秘书处办公室。 协会接到申请表后提交常务理事会批准,秘书处登记并颁发会员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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